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新民规发〔2023〕1号
各地、州、市民政局:
《关于严格规范“村改居”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指导意见(试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指导规范》已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关于严格规范“村改居”工作的指导意见 (试行) 2.关于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指导意见 (试行)
3.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指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