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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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停止要求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证件复印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8 13:07   浏览次数:   【字体:


问:《通知》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第194次常务会议和2018年2月国务院专题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制定本通知。
问:《通知》有何要求?
《通知》要求从2018年6月1号起自治区所有婚姻登记机关不能要求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需要存档的身份证等证件证明材料,均由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免费复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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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要求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证件复印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