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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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办公场所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8 13:01   浏览次数:   【字体:

 问:《通知》制定的背景及意义?
自治区民政厅在对各地进行半年民政工作评估中发现,个别县市、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场所无法满足当前婚姻登记工作的需要,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不仅不能给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利,不能保障当事人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办公场所,提升我区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通知。
问:《通知》有哪些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本辖区所有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婚姻登记处设在政务大厅或与其他业务部门合署办公的,必须严格按照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进行整改,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确保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问:如何做好贯彻落实?
地民政部门要对所管辖区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并整改情况报自治区民政厅。届时,民政厅将组成专门督导小组,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年度民政工作评估考核依据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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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办公场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