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检经费申请依据?
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办法》文件精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界桩如何修缮?
答:对主体完整、边角轻微损坏的界桩应当修复;对基座松动但主体完整的界桩应当在原地加固扶正;对丢失或者严重损坏、修复困难的界桩,应当重新制作,并根据下列情形在原地恢复埋设或者移位埋设。
三、界桩制作规范?
答:界桩的制作按照民政标准《行政区域省界界桩制作》(MZ/T070-2016)。
相关链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州、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