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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依法依规完成84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73个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来源 :新疆民政 发布日期 : 2021-09-2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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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乌鲁木齐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基层民主、严格程序环节、严肃换届纪律,精心谋划、依法依规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换届选举,全市成功选举了84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73个村民委员会。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成立各区县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区县纪委监委、政法、宣传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区县、街道(乡镇)领导干部分片联系指导,重点难点社区由区县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街道(乡镇)党(工)委书记直接联系、全程指导。召开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制定印发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依规、统筹推进。严格程序、细化操作、规范流程,切实抓好前期准备、动员部署、人事安排、组织选举、后续工作5个步骤工作。6月12日至7月5日推选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面对面开展换届选举政策宣传,调动群众积极性。7月6日至7月下旬,各村采用村民直选,社区选用选民直选、推选户代表、推选居民代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选民摸排登记、造册,做到应登尽登不漏登,于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村(居)民代表名单,印制下发参选证、代表证、选民证。7月下旬至8月初,提名确定候选人,开展候选人资格联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公布。8月初至8月15日,制定换届选举大会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充分会前准,并严格按法律程序完成173个村民委员会、84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8月16日至9月,按照积极稳妥、有序衔接的原则,开展选举后续工作,完成新老班子工作移交,建立选举档案,做好新任班子任职培训相关工作。
    三、强化指导、确保质量。市民政局与市委组织部成立8个联合督导组分赴区县,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档案、召开会议、个别谈话等方式,查领导包联、流程环节、选民登记、应急预案、防控预案、档案材料等,做到“三个到位”,即:领导认识到位、具体指导到位、依法选举措施到位。先后召开4次专题推进会,及时梳理阶段性数据20余次,查找风险隐患点11个,形成突发情况应对措施11条。建立每日报告、定期研判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问题,确保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
    四、夯实基础、牢固政权。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双好双强”用人导向,划出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条件“双好双强”高线和“十个不提名”底线,从严把好人选标准关、考察关、质量关,选出村委会班子成员715人,村委会主任173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549人;居委会班子成员4494人,居委会主任846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577人。与上一届班子相比,本届村(社区)干部的年龄、学历和性别等结构都更加合理,通过拓宽选拔渠道,积极鼓励优秀村(居)民小组长、在村工作大学生、合作社负责人、外出务工创业返乡村民、退伍复员军人、退休离岗干部经换届选举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极大地提高了基层组织的工作能力。21个村、663个社区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分别为286人、2637人,交叉比例分别为23.44%、36.99%;村、居委会成员中党员分别为641人、4081人,占村、居委会班子总人数比例分别为89.65%、90.74%,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保障群众的权利和利益、服务好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