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等4家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 :新疆民政
发布日期 : 2026-08-0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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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乌鲁木齐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送温暖工程基金会、新疆汇嘉十分孝心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乌鲁木齐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送温暖工程基金会、新疆汇嘉十分孝心基金会未按照规定参加2025年度检查工作,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第21条的规定,自治区民政厅对以上4家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