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委员和等级评定专家库人员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升评定队伍的专业性与代表性,根据《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新民发规〔2020〕1号)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经规范程序对现有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库人员进行了动态评估与调整。现将本次调整后人员名单面向社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自治区民政厅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1-2808809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530号
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