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的通告
来源 :新疆民政
发布日期 : 2024-07-2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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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我厅对全区性社会组织实施2023年度检查。目前,已对第二批188家全区性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15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5家)做出了年检结论,现予以通告。
附件:1.全区性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通告名单
2.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通告名单
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