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新疆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新疆选拔赛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高技能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新疆民政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新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根据《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函〔2023〕83号)要求,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江苏省南京市联合举办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国家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为做好赛前选拔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新疆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新疆选拔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此次竞赛为自治区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设置养老护理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儿童护理员4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同时设置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2个表演赛项目。
二、竞赛组织
竞赛由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共同主办,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克拉玛依市民政局、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办,由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等单位协办。成立2024年自治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新疆选拔赛组委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组委会),负责此次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自治区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成立仲裁监督委员会。自治区民政厅牵头组建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
各地、州、市民政局会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成立地(州、市)级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本赛区竞赛事宜,接受自治区组委会指导。
三、时间地点
竞赛拟于2024年3月中旬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
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新疆户籍或在新疆缴纳社保;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的在职职工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待业人员,全日制学习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养老护理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儿童护理员赛项,以各地、州、市为单位通过竞赛选拔,每个赛项组织1支参赛队参加自治区选拔赛,原则上每支参赛队由2—6名选手组成(参赛选手名额详见各赛项具体通知)。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赛项,由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组织推荐选拔。
五、竞赛标准及内容
竞赛以养老护理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命制竞赛内容。具体竞赛技术规则、技术工作文件、参赛题库等由竞赛技术工作组另行发布。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竞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养老护理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儿童护理员赛项,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自治区竞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证书。
2.组织奖。综合考虑各地、州、市组织选拔赛和参加自治区选拔赛情况,对表现优秀的,自治区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
3.其他奖项。
(1)对自治区选拔赛一等奖选手的教练(每名选手指定1名教练),自治区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和新闻宣传等单位,自治区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在自治区选拔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自治区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各奖项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二)奖励办法
1.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5号)文件,按照自治区级二类竞赛奖励标准执行。对参加自治区选拔赛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经自治区总工会核准后优先推荐参评“开发建设新疆奖章”称号,经自治区团委核准后优先推荐参评“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经自治区妇联核准后优先推荐参评“自治区巾帼文明岗”“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已获得上述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七、组织实施
养老护理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儿童护理员竞赛包括自治区选拔赛和地(州、市)选拔赛,地(州、市)选拔赛由各地、州、市民政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举办,选拔优秀选手组成参赛队参加自治区选拔赛。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竞赛由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实施好推荐选拔工作。具体时间安排:2月—3月上旬组织开展相关地(州、市)级选拔赛;3月中旬—3月底组织开展自治区级选拔赛;4月—5月上旬开展参加全国决赛集训;5月中旬组队参加全国决赛。
八、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竞赛组织领导。各地、州、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周密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做好选拔赛各项工作。要通过技能竞赛活动掀起学习职业理论和实操技能的高潮,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苦练技能,全面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以娴熟技艺和工匠精神服务民政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地、州、市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制定卫生、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本地区选拔赛的组织实施,通过开展竞赛选拔优秀选手,以赛促学、以赛促培、以赛促练。
(三)加强竞赛宣传工作力度。各地、州、市民政部门要收集整理本赛区选拔赛的图像资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竞赛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感人事迹,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九、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
联 系 人:刘 佳
联系方式:0991—2879093
电子邮箱:335875755@qq.com
(二)自治区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单位:新疆护理学会
联 系 人:王梅新
联系方式:13139890988
电子邮箱:1005483572@qq.com
(三)自治区组委会活动指导组
联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联 系 人:加娜提古丽·买买提
联系方式:18129352745
电子邮箱:3694205049@qq.com
(四)自治区组委会新闻宣传组
联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宣传处
联 系 人:徐相百越
联系方式:0991—8560007
电子邮箱:mztfxc@163.com
(五)自治区组委会仲裁监督委员会
联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机关纪委
联 系 人:姚秀琨
联系方式:0991—2385597
电子邮箱:448689633@qq.com
(六)自治区执委会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克拉玛依市民政局
联 系 人:王艳荣、王永杰
联系方式:0991—4632753、0990—6223308
电子邮箱:326319436@qq.com
(七)自治区选拔赛各赛项联系人
1.养老护理员赛项
联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联 系 人:李 双
联系方式:0991—2880827
电子邮箱:985798672@qq.com
2.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赛项
联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联 系 人:法丽扎
联系方式:0991—8562780
电子邮箱:874204534@qq.com
3.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赛项
联系单位: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
联 系 人:英 璐
联系方式:0991—5852237
电子邮箱:44348135@qq.com
4.儿童护理员赛项
联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联 系 人:张晨洁
联系方式:0991—8535892
电子邮箱:mztetc2021@163.com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人社厅
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团委
自治区妇联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