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细则》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国务院先后印发多个政策文件予以明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提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提出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1〕8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并明确要求省级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类别、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主体和检查依据,同时对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规定。根据《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自治区养老服务工作实际,自治区民政厅牵头制定了《细则》。
二、该《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细则》共八项内容:一是抽查类别。明确了自治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属于《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抽查类别。二是抽查原则。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抽查原则、需要公示的内容及公示渠道。三是抽查依据。列出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政策文件依据。四是抽查主体。明确了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主体。五是抽查对象。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抽查对象。六是抽查内容。列出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点检查事项及一般检查事项清单。七是抽查流程。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具体流程,包括制定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匹配、发送检查通知书、实施行政检查、形成检查结果、依法处置相关问题、公示程序和整理归档,规范了该项工作的流程。八是投诉举报。明确了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抽查对象认为检查人员行政检查行为违法或者不当时,享有投诉举报的权利。
三、该《细则》的亮点特色有哪些?
答:该《细则》结合自治区养老机构监管工作实际制定,细致具体、可操作性强,进一步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工作规范,抽查流程详细具体、严谨周密,规范了监管行为,为各地各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抽查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引,确保抽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