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28 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自治区民政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自治区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服务总目标,深化政务公开改革,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工作主要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分工方案。根据领导人事调配和工作任务,及时调整民政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具体抓落实。建立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建设,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民政厅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对民政厅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设计,不断完善网站的栏目设置,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完善了民政各项业务和“访惠聚”工作栏目,新增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精神文明建设”、“新疆双拥”等专栏,进一步加强网站在线办事、行政职权服务指南及流程图等功能设置。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95条,“厅长信箱”回复社会公众各类咨询信函19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37项民政行政职权全部予以公开。

(三)创新公开方式,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社会、媒体关注热点,加大社会救助类方面信息公开力度。结合自治区扶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及时公布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兜底扶贫政策措施,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兜底扶贫新纳入农村低保数量、兜底保障标准、2017年低保提升标准、资金支出情况等一并向社会公众给予公布,向社会宣传公布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政策。同时,还通过动态信息、政务信息、网站推送、广播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灾民救助各类社会救助标准、资金情况等信息,把政务信息公开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增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简化办事程序,及时解决了基层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四)严守保密规定,严格公文公开属性。在厅政务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规定管理和学习教育,建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拟制、办理公文时,必须按程序进行密级属性和公文属性审查,明确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随公文一并报批。对确定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在拟制、办理公文时,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字样。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均予以退文。

(五)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向各业务处室明确了信息报送要求、程序以及考核奖励办法,全年通过信息专网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民政业务政务信息620条,被采用92条。

(六)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着力构建“互联网 民政服务”平台和政务公开网络,重点围绕养老、社会求助、社会组织、社区治理、防灾减灾救灾、拥军优抚安置、救助寻亲、儿童福利收养、婚姻登记、殡葬、区划地名等百姓关心、社会关注政务事项展开服务。主动适应“互联网 ”特点,创新政务服务模式,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开放服务资源,拓展服务渠道。

二、存在主要问题

面对当前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中。一是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与自治区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形式比较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尚不全面,对相关政策解读不够,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三是有的环节仍然存在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工作内容、性质、办事程序等还不够了解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不断推进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建设互联互通的民政政务信息平台,持续推进信息网络系统全覆盖,促进各地民政服务信息的公开,不断提升和规范民政政务信息服务水平能力。

(二)依照主动公开目录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更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的目录内容和范围,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目录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三)根据“互联网 政务服务”标准,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大力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着重拓展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三大功能,努力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功效,充分发挥新疆民政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和对外宣传的窗口作用,推进电子政务资源整合,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效率。

(四)围绕人民群众的期待,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水平。按照自治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部内各相关单位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相关业务研讨,加大对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与更新、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与回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探索建立民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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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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