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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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民政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全面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委员提案入手,坚持以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自治区民政厅负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共32件(主办17件,会办15件)分别涉及到养老、社会救助、区划、基层社会治理、儿童福利、社会事务、慈善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各个领域工作,目前已全部答复办理完毕,均获得提案人满意回复。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为切实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制定了《民政厅办理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会提案工作计划》,对整体工作制定时间图、落实办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提案内容,结合业务实际,将承办的32政协委员提案分解到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单位承办的原则,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承办人为成员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办理与答复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办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沟通、把握进度。将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统筹谋划,一并推进。针对提案具体内容,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对委员提案主动逐一办理。在提案办理期间,主动面见协商或电话联系委员,力求办理前及时沟通,办理中经常协商,办理后及时反馈。切实做到了先沟通再办文、先满意再答复。对于上级单位、会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主动协商、征求办理意见,或者积极配合、告知办理意见。民政厅办公室及时跟进提案议案办理情况,督促我厅相关处室(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提案议案答复质量。

(三)认真答复、规范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完成之后,及时做出正式答复意见。答复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统一格式行文印制,按照办理情况分中长期解决,目前主办办理完结的政协委员提案15B,2C

    三、工作成效

(一)追求质量,办理效果显著。2022,我厅共接到来自民盟新疆区委会、民革新疆区委会、九三学社新疆区委会、民建新疆区委会、民进新疆区委会等委员会、农工党新疆区委会政协委员提案主办17,会办15件。答复过程中力争提高沟通率、提高答复率、提高满意率,达到了沟通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

(二)提升工作,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提案办理的生命在于融入和推动实际工作。今年我厅收到关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政权、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区划地名、慈善福利和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政协委员提案32件,涉及的问题大多数是正在着手研究解决的,还有一些集中于长远发展方面。针对这一特点,我厅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融入全年民政工作总体任务,通过抓办理、推工作、促办理,及高效办理建议提案,又有效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贯穿全面、循环往复的工作,提案的内容始终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和重要参考。下一步,我们将以此督办会为契机,按照落实是目的、满意是目标的工作思路,认真总结近几年来的提案办理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理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细化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将B类件办成A类件,切实把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真正落实到民政各项工作中去,狠抓成果转化,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