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3件,其中主办件6件,协办件7件,建议主要涉及养老、救助、区划、政权、儿童等民政工作发展的重点方向。我厅把认真贯彻落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有关要求,把做好建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积极沟通,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实现按时办复率、同步沟通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一、明确责任 强化建议办理工作组织领导
我厅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紧盯建议办理效果和满意度,切实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成立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厅党组书记、厅长亲自抓,业务分管副厅长具体抓,有关业务处室落实承办,办公室协调督促的常态化高效办理机制。收到建议办理工作任务后,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交办会进行专题研究,对建议办理事项内容、办理责任人、具体承办人、分管领导和完成时限等要素进行研究明确,确保各项建议有组织领导、有专门负责、有专人办理。建议办理过程中,积极落实建议办理的时效性,加强建议督促办理,分管厅领导和办公室采取一月一督办,办理情况与各承办业务处室的年度考核挂钩,对办理工作进展缓慢、办理工作敷衍应付、落实不力、不作为的,及时提出督办意见落实整改,对不合规范的答复全面修改,对不满意或者基本满意的办理件一律退回重新办理,进一步强化了建议工作办理操作性、时效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健全机制 规范建议办理工作程序
一是健全办理工作制度。结合我厅实际,认真总结形成了规范的办理制度和程序,确保办理工作环环相扣、严谨有序。从登记预交办、征求分解意见到交办、办理核稿、审签编号、排版出文,做到每个环节有记录、有责任人,流程清晰,确保办理时效与进度。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做好分办、中期办理和临近办理节点的督促检查,对答复意见针对性不强、内容模糊的,退回重新答复;对办理进度迟缓的处室、单位及时督促办理,确保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三是严格审签程序。实行“四级审核”制,每一件主办件由承办处室负责人对答复意见进行初审,办公室核稿后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复审,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厅主要领导审签,做到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坚决杜绝文不对题、言之无物、内容空洞,确保答复意见符合政策规定和法律要求,工作措施切实可行。
三、强化沟通 提升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
在厅党组的总体领导下,厅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办理过程中的信息情况,统筹掌握建议办理整体情况和具体进度,与代表和承办业务处室保持沟通顺畅,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进度,向承办处室反馈代表的其他意见,充分发挥好联系纽带作用。建议办理任务具体承担的业务处室,主动加强与代表协调、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代表意图,扎实开展建议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在疫情影响下,及时调整代表的走访形式,由传统走访形式,调整为主要采取电话、微信、邮件等形式开展,得到了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办理前,承办人员对每一份建议都以电话、微信、邮件联系的方式向代表、详细了解情况,探讨办理方案;办理中,及时向代表、汇报进度,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得当,探讨改进办法;办理后,如实汇报办理结果,并发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听候回音和意见。在沟通的过程中,我们客观真实地向代表反映有关情况,详尽具体地阐述我们的办理意见,对代表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对中所提建议或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或受主客观条件限制近期无法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地使代表满意。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2年,我厅在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建议办理工作协同配合以及精细化程度等方面,与上级部门要求和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和为民意识。坚持把建议办理质量放在首位,逐步完善办理制度,在交办、调研、督办、检查、反馈等环节上严格要求,做到实事求是、审慎处理、逐项落实、逐条解决,坚决杜绝敷衍了事,搪塞过关。涉及民政领域的建议,对于条件成熟,适宜办理落实的立即办;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问题抓紧办;对于受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去办到的,实事求是地耐心向代表和作好解释工作,求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建议办理三个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