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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自治区人大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9-28 11:37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我厅共承办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4件,会办1件。为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建议办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按照“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单位承办”的原则,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承办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办理与答复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办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提升办理实效
   一是强化沟通落实。各承办领导组织分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针对建议具体内容,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对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主动逐一办理;在建议办理期间,要主动面见代表或电话联系代表和委员,做好向代表汇报办理情况,主动征求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征得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后,形成初步答复意见。二是提高答复质量。各承办处室和单位要坚持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着力解决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要通过开展现场办理、协商办理、公开办理等方式,扩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办理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度,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效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全部完成,做出正式答复意见,由办公室统一答复格式,及时在相关系统反馈,并抄送相关委员会和办公室。在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反馈后一个月内,再次总结梳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情况,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跟踪核查。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定期对意见办理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上报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研究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办理进度。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统筹谋划,一并推进。针对建议具体内容,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对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主动逐一办理。在建议办理期间,对于代表和委员,主动面见协商或电话联系代表和委员,力求“办理前及时沟通,办理中经常协商,办理后及时反馈。”切实做到了“先沟通再办文、先满意再答复”。对于上级单位、会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主动协商、征求办理意见,或者积极配合、告知办理意见。民政厅办公室及时跟进提案议案办理情况,督促我厅相关处室(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提案议案答复质量。严格按照自治区督查室《关于开展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于5月30前完成建议答复。
  (二)强化规范办理。答复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统一格式行文印制,按照办理情况分中长期分A、B、C类,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为“A”,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为“B”,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留作参考的为“C”。人大代表不满意、要求重新办理的,承办单位重新予以办理,并在一个月内重新答复,严谨敷衍塞责。
  (三)追求质量、促进工作。2021年,我厅共接到关于全力扶持新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新康养模式的建议、关于大力弘扬楼兰文化撤销若羌县设立县级楼兰市的建议、关于和静县撤县设市的建议等4个人大建议,答复过程中力争“提高沟通率、提高答复率、提高满意率”,达到了“沟通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将建议办理的融入和推动实际工作。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通过抓办理、推工作、促办理,即高效办理建议提案,又有效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附件:2021年自治区人大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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