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使用彩票公益金122096.7万元支持民政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安排彩票公益金28976万元、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29900万元、兵团和各地(州、市)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63220.7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需求,重点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资金安排适度向南疆五地州和原贫困县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中央安排彩票公益金28976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12009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各地11059万元,自治区本级使用950万元。
2.支持方向
——转移支付各地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232万元。安排2969万元支持霍尔果斯市、拜城县、奇台县、柯坪县、麦盖提县等12个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消防安全改造提升、设施设备配置项目,有效改善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减少消防安全隐患,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了安全的生活环境;安排3263万元支持泽普县、英吉沙县、和静县、精河县等1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打造家门口的养老服务中心,有效满足了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
②儿童福利类项目2150万元。主要支持拜城县、新源县、库车市、皮山县等9个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设备配置项目,进一步改善机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有效保障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③残疾人福利类项目975万元。安排755万元支持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改造及设备配置项目,充分提升机构服务水平;安排220万元支持乌鲁木齐市、伊犁州、阿勒泰地区等10个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示范项目,为登记康复对象提供规范精康服务,促进残疾人福利服务事业发展。
④社会公益类项目1702万元。安排1322万元支持库尔勒市、乌苏市、奎屯市等7个殡葬设施建设、设备配置项目,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安排380万元支持墨玉县、洛浦县、阿瓦提县、疏附县等地依托社会工作站开展12个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有效提升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民生保障、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自治区本级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①自治区“福康工程”项目300万元,主要为困难残障人员配置康复辅具或实施手术矫治,帮助其实现生活自理能力,提升参与社会行为能力。由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卜新军,联系方式:0991-5837001。
②自治区“明天计划”项目300万元,主要为符合条件的儿童实施手术矫治和康复等资助,推动儿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由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胡可,联系方式:0991-5866117。
③新疆静宁医院输电线路及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35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有效改善民政福利机构环境,逐步提升民政福利机构服务保障能力。由新疆静宁医院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权玲,联系方式:0994-4586111。
3.执行情况
该项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7月30日通过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220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新财社〔2023〕95号)全部下达;截止2023年12月31日,整体实现支出833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9.4%,较2022年提升25.93个百分点。其中:转移支付各地资金11059万元,实现支付7381万元,预算执行率66.74%;自治区本级项目资金950万元,实现支付9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按项目领域分: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421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0%;残疾人福利类实现支出145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16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8%;其他社会公益类(殡葬)实现支出73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6%;其他社会公益类(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实现支出26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9%。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除基本建设改扩建殡仪馆数量指标1个未完成,下年持续推进外,其余新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支持精神卫生康复服务项目、困难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或实施手术矫治人数、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数量、“明天计划”救助人数、火化炉更新改造数量、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数量等主要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接受“福康工程”项目配置辅具或接受治疗的困难残疾人满意度达95%;接受“明天计划”项目资助的儿童满意度达90%。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464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阿克苏地区,自治区本级无留用。
2.支持方向
主要用于阿克苏地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提升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3.执行情况
该项资金已于2023年7月18日通过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93号)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支付873.14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9.6%,后续资金支付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该项资金已于2023年7月下达,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当年5个月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1331张,提供上门服务数量37151次,其余未完成绩效目标下一年持续推进,当年受益家庭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达90%。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福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福利)资金为15503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各地,自治区本级无留用。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11639万元。安排1471万元支持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乌什县3个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消防安全改造提升、设施设备配置项目;安排10168万元支持乌鲁木齐市、霍城县、阿勒泰市等39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②儿童福利类1358万元。安排358万元支持阿克苏地区儿童福利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安排1000万元支持全区14个地、州、市“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③残疾人福利类1453万元。安排1273万元支持博州、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附属设施建设、设备配置项目;安排180万元支持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等8个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项目。
④社会公益类1053万元。安排533万元支持乌鲁木齐市、伊宁市、昌吉市、库尔勒市4个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设备配置项目;安排520万元支持14个地、州、市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3.执行情况
该项资金已于2022年12月9日、2023年5月16日通过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福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55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福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7号)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支出11291万元,预算执行率72.83%,后续资金支付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79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9%;残疾人福利类实现支出113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8%;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119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其他社会公益类(殡葬)实现支出5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其他社会公益类(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实现支出4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完成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造项目2个、新增床位数985张,完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14个、新增床位数462张,完成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1个,改造床位数150张,完成“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14个,完成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备项目3个,完成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项目8个,完成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4个、购置火化设备3台套,完成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25个,完成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个。主要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自治区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93120.7万元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4号)文件规定,每月彩票销售额据实结算后分别缴入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和各地(州、市)财政。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执行《关于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各级留存分配比例的通知》(新财综〔2009〕29号)和《关于调整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和收缴方式的函》(新财综〔2021〕6号)相关规定,电脑型彩票自治区本级留用9.5%、返还各地(州、市)使用8%;即开型彩票自治区本级留用4%、返还各地(州、市)使用6%;在兵团辖区筹集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自治区级留存部分,全额缴入兵团财政,自治区与兵团不再按照比例分成。按照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要求,项目遴选、申报纳入年度预算项目储备库管理,按预算编制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后执行。2023年自治区民政厅分配使用管理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29900万元,兵团和各地(州、市)留存使用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63220.7万元。
(一)民政厅分配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民政厅分配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总额为29900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各地27868万元,自治区本级安排使用2032万元。
2.支持方向
——转移支付各地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①老年人福利类18068万元。安排11930万元支持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和免费体检自治区补助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全区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和免费体检;安排2109万元支持公办养老、儿童等民政福利机构购买环境消杀等防疫服务等;安排319万元养老机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为公办养老机构购买责任险服务;安排3710万元支持托里县、库车市、疏勒县、阿合奇县、民丰县、精河县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服务设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
②儿童福利类5964万元。安排972万元支持和硕县、阿克苏市等4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改造提升项目;安排2000万元支持全区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购买服务项目;安排2992万元支持购买机构内儿童及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照护服务项目,为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送医就诊等各类服务。
③残疾人福利类2076万元。支持喀什地区、乌鲁木齐市等4个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④社会公益类1760万元。安排450万元支持乌恰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安排210万元支持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伊犁州等5个社会工作人才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安排140万元支持喀什地区、巴州等5个民政标准化试点建设和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等3个标准化示范建设项目;安排250万元支持克拉玛依市、伊犁州等4个地(州、市)共50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安排270万元支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治理项目,为全区加强基层治理提供示范、探索经验;安排440万元支持伊犁州、塔城地区等10个地(州、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示范项目。
——自治区本级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①支持乡村振兴公益事业发展项目975万元,主要支持对民生保障重点惠民政策宣传、能力提升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保障水平。由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社会事务处等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袁宝剑,联系方式:0991-2882226。
②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380万元,主要开展全区养老护理员培训,培训护理员700人,评定养老机构512家,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才队伍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化水平。由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养老事业发展中心等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黄春晓,联系方式:0991-2385627。
③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购买服务辅助性项目206万元,主要开展全区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9个,全区社会组织人才能力提升参与人数278人,通过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的积极作用。由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董虎山,联系方式:0991-2385609。
④自治区“福康工程”项目200万元,主要为困难残障人员配置康复辅具,帮助其显著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提升参与社会行为能力。由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卜新军,联系方式:0991-5837495。
⑤自治区“明天计划”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为手术适应症儿童手术矫治和康复等提供资助,有效改善受助人员身体状况。由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胡可,联系方式0991-5866117。
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购买服务项目9万元,主要用于为自治区救助管理站、新疆静宁医院等民政福利机构购买环境消杀等防疫服务等。由自治区救助管理站、新疆静宁医院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米热阿地力江·阿不来提,联系方式0991-3011385。
⑦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社会工作人才孵化基地建设、民政标准化建设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2万元,主要支持开展民政标准化示范建设,为全区加强基层治理提供示范、探索经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由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人事处等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董虎山,联系方式0991-2385609。
3.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各地资金27868万元已于2022年12月15日通过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21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资助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和免费体检项目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21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政府购买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工作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2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政府购买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18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孤残儿童照护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全部下达(新财社〔2022〕22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机构社会公益服务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23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政府购买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22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治理工作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2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人才孵化基地建设工作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23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工作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23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示范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226号)全部下达;自治区本级安排使用2032万元通过《关于批复自治区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3〕1号)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整体实现支出2467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3%。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158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残疾人福利类实现支出9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4%;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489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其他社会公益类(殡葬)实现支出3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8%;其他社会公益类(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实现支出261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按照自治区预算编制与管理要求,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自治区民政厅分配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29900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年度预算与绩效目标随文件同步下达。除儿童照护服务受益人数未完成下一年持续推进外,其余补贴民政福利机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参与社会工作者人数、补贴未保站数、民政标准化业务培训人数、建设民政领域标准化示范单位、支持开展基层治理项目地(州、市)数、骨干能力提升示范培训、培养持证社工数量及培训人数、基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补贴社工站(项目)数等主要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民政福利机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2.86%、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满意度达92.31%、受益未成年人满意率达90%、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参训学员对能力提升示范培训课程的满意度达90%。
(二)兵团及各地(州、市)留存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3年,兵团和各地(州、市)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63220.7万元,由兵团及地(州、市)财政部门会商民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相关信息公开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规定有序开展。
附件: 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