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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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22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26 18:1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使用彩票公益金93276.95万元支持民政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安排彩票公益金26234万元、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20880万元、兵团和各地(州、市)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46162.95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需求,重点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资金安排适度向欠发达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等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中央安排彩票公益金26234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15283其中分解下达至各地14390万元,自治区本级使用893万元。

    2.支持方向

    ——转移支付各地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①老年人福利类809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且末县、乌什县等37个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配置和改造提升项目,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支持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等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不断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充分提升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

    ②儿童福利类3177万元,支持7个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及附属设施设备配置项目,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支持14个地州开展“福彩圆梦·助学工程”,资助符合条件的儿童完成学业

    ③残疾人福利类498万元,支持克州、拜城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项目开展6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推动残疾人照护服务和帮扶工作,促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

    ④社会公益类2622万元,支持阜康市、温泉县等7个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项目完善殡葬服务能力,推动殡葬事业发展支持开展25个面向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带动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及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自治区本级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①困难残疾人“福康工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项目200万元。主要用于为贫困残障人士配置假肢、轮椅等康复辅助器具。由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解熙咏,联系方式:0991-5837492

    ②自治区民政厅直属康复辅具机构设施设备技术改造项目120万元。主要用于为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配置设施设备,提升机构服务水平。由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解熙咏,联系方式:0991-5837492

    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康养老项目348万元。主要用于现有业务用房适老化、消防安全改造等。由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胡可,联系方式:0991-5866117。

    ④“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为手术适应症儿童手术矫治和康复等提供资助由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胡可,联系方式:0991-5866117。

    ⑤自治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125万元。主要以社区服务为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改善和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由自治区民政厅机关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麦合木提江·艾麦提,联系方式:0991-2886942

    3.执行情况

    该项资金已通过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1〕332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新财社〔2022〕111号)全部达。截止2023年5月31日,实现支付6775.3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4.34%。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2022年受疫情影响,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次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购置设备“明天计划”资助人数新建改扩建殡仪馆数量等相关指标未完成,下一年度持续推进其他主要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满意度90%以上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680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巴州,自治区本级无留用。

    2.支持方向

    主要用于支持巴州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18张,为不低于1236人次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提升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3.执行情况

    该项资金已通过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109号)全部下达。截至20235月31日,实现支付32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7.21%。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该项资金于20228下达,项目实施周期1年,当年5个月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满足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养老需求,完成率80%,下一年持续推进,当年益家庭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70%。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10271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各地,自治区本级无留用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6425万元。一是支持博乐市、福海县、博湖县等11个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有效改善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二是支持乌鲁木齐市、温宿县、奎屯市等1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加快构建社区居家服务网络,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支持“金色晚霞工程”养老服务项目,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②儿童福利类488万元。主要支持额敏县、焉耆县、柯坪县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设备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儿童生活照料水平,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③残疾人福利类1320万元。主要支持阿克苏地区、伊犁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进一步解决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配套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

    ④社会公益类2038万元。一是支持阿克苏市、奎屯市、精河县、和静县等7个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有效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支持14个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开展面向各类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执行情况

    该项资金已通过印发《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项目资金的通知》(新财综〔2022〕11号)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531日实现支付4505.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3.86%。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2022年受疫情影响,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及配套设施改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支持“金色晚霞”工程项目改造提升殡葬服务附属设施、消防安全改造绩效指标均未完成,下年度持续推进;其他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改造、烈士墓园建设等主要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受益群众满意率90%有效带动社会就业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二、自治区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67042.95万元

    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4号)文件规定,每月彩票销售额据实结算后分别缴入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和各地(州、市)财政。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执行《关于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各级留存分配比例的通知》(新财综〔200929号)和《关于调整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和收缴方式的函》(新财综〔20216号)相关规定,电脑型彩票自治区本级留用9.5%、返还各地(州、市)使用8%;即开型彩票自治区本级留用4%、返还各地(州、市)使用6%;在兵团辖区筹集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自治区级留成部分,全额缴入兵团财政,自治区与兵团不再按照比例分成。按照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要求,项目遴选、申报纳入年度预算项目储备库管理,按预算编制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后执行。2022年自治区民政厅分配使用管理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20880万元,兵团和各地(州、市)留存使用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46162.95万元

    (一)民政厅分配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2年,民政厅分配管理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资金总额为20880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各地17823万元,自治区本级使用3057万元。

    2.支持方向

    ——转移支付各地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①老年人福利类11796万元。主要支持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和免费体检项目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维护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②儿童福利类项目5747万元主要支持购买儿童照料护理服务,提升机构护理人员照料护理水平,满足孤残儿童的照料、护理、康复需求,提高孤残儿童的幸福感、获得感。

    ③社会公益类项目280万元主要支持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喀什地区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项目,不断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为“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基本全覆盖奠定基础。

    ——自治区本级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①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187万元,通过对2585名护理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基层民政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结业后上岗率达到100%,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有效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由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黄春晓,联系方式:0991-2385627

    ②民康养老项目附属设施设备配套项目1560万元,主要用于现有业务用房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能力改造提升,不断满足周边养老需求,显著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由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胡可,联系方式0991-5866117

    ③自治区福利标准化建设项目180万元,全年完成研制发布3个民政规范标准,7个民政领域立项,不断促进民政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统一标准、规范操作、提升水平,有效强化民政工作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李子栋,联系方式:0991-8551706。

    ④支持乡村振兴公益事业发展项目790万元,通过完成10条民政惠民政策短视频的拍摄,加大对乡村振兴惠民政策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实现社会救助公平公正由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宣传处等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袁宝剑,联系方式:0991-2882226。

    ⑤社会组织工作专项经费80万元,通过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完成56个全区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7个专家评审论证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培训,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由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董虎山,联系方式:0991-2385609。

    ⑥自治区“福康工程”项目200万元,主要为困难残障人员配置康复辅具,有效帮助其实现生活自理能力,提升参与社会行为能力,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对困难残障人员的关怀。由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卜新军,联系方式:0991-5837495。

    ⑦自治区“明天计划”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为手术适应症儿童手术矫治和康复等提供资助,改善受助孤残儿童身体状况,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由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胡可,联系方式0991-5866117。

    3.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各地资金17823万元已通过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项目经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1〕32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孤残儿童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新财社〔2021〕32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和免费体检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新财社〔2021〕327号全部下达自治区本级安排使用3057万元通过关于批复自治区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221号)全部下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现支付15546.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4.45%。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全区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社会组织登记辅助性服务、补助社工站建设项目的社工(志愿者)人数培训护理员发布民政规范标准配置辅具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专用设备照料护理补贴机构及受益人数等主要绩效目标全部完成;社会组织满意率达90%,机构内老年人满意度达85%,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才队伍综合能力素质,显著提升福利机构照料、康复、护理水平

    (二)兵团及各地(州、市)留存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2年,兵团和各地(州、市)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46162.95万元,由兵团及地(州、市)财政部门会商民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相关信息公开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规定有序开展。

附件:2022年度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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