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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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和田市与洛浦县行政区域界线调整的批复(新政函[2018]93号)

发布时间:2018-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6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洛浦县部分行政区域划入和田市管辖。调整区域的界线走向为:从起点北纬37°15′55″、东经80°06′34″折向东北2348米至北纬37°16′54″、东经80°07′35″,向北5130米至北纬37°19′41″、东经80°07′41″,再向西14189米至北纬37°15′55″、东经80°06′34″,再向西南沿玉龙喀什河堤岸至和田市与洛浦界线交汇处北纬37°15′07″、东经79°56′06″。行政区域界线的具体走向以和田地区行署上报的标界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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