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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政工作这十年 · 社会组织篇

来源 :新疆民政 发布日期 : 2022-10-1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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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和部署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一、 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推动出台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推动成立了民政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综合党委新建党支部9个。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章程,建立实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与党建“三同步”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在全疆共建立了社会组织党组织5431个,社会组织领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 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制定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政策性文件,实施了自治区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取消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机构的登记审批和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坚持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1704家,脱钩率99.2%,脱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制定出台《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管理。

三、扶持政策不断完善研究制定《自治区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暂行办法》,编制了《自治区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目录》,积极推动民政领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9000余万元。研究制定《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全区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促进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联合自治区10部门制定出台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文件,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新疆实际,制定实施了《自治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完善政策措施,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四、执法监管不断强化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入口关,推行抽查审计、“异常名录”、第三方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全疆社会组织精减了17%。持续推进为企业减负担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疆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1.38亿元,惠及企业3.2万家、个体工商户1.5万家。完成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一期)建设和新疆社会组织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改造,实现了网上审批、年检及信息资源的实时共享、信息互通和政务协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课题研究,《新疆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研究》、《新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状与优化策略研究》两篇研究课题分别荣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一等奖和二等奖。

五、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突出推动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过组织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民生·我能行”、“在您身边 为您服务”和“全区性社会组织南疆行”等活动,以及社会组织东西部扶贫协作活动,引导动员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据不完全统计,脱贫攻坚战以来,全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号召,开展扶贫行动,投入资金19.2亿元,捐赠物资价值8.25亿元,在南疆深度贫困县实施帮扶项目800余个,105万贫困群众受益;全国及疆外兄弟省市社会组织参与新疆脱贫攻坚投入超过5亿元,发挥了社会组织应有的作用。18个社会组织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7个全区性社会组织和8名个人荣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疫情防控期间,全区社会组织及会员企业捐赠款物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