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09 18:5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自治区民政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努力增强公开实效,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针对社会、媒体关注热点,加大社会救助类方面信息公开力度,重点解读了《2021年提高全区特困人员和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同时聚焦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图解》,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深入解读。通过动态信息、政务信息、网站推送、广播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城乡社会救助、各类救助标准、资金情况等信息。截至目前,公开政策法规50条、通知公告77条,发布工作动态107条、政务信息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加强厅机关对《规定》的学习,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办理流程。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完成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未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厅分管领导任组长,厅办公室主任副组长,政策法规处、社会救助局、信息中心等重点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推进。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要求,抓好年度工作要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扎实推进“金民工程”业务系统全区部署应用。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对“金民工程”业务信息系统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业务需求,部署使用了婚姻登记管理2.0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全面替换旧版本,运行使用基本稳定。对我区殡葬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即将实施本地部署和进行压力测试。配合民政部信息中心在喀什开展全国民政系统对金民工程业务应用的培训,实地察看了婚姻管理信息系统、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推广情况。二是全面应用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对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与信用中国(新疆)的数据对接、数据定时推送工作;完善退休老干部、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三个系统的国产化适配。三是推进民政业务在自治区政务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的拓展应用。依托全疆民政综合业务平台,打通与自治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管理系统全量数据通道,实现民政业务数据向自治区政务服务推送。5月底,完成了12349民政公益服务热线合并到政府12345公众服务平台,实现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应用,一线受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规范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履行职责情况,内容深化情况,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情况以及工作的效果。在厅门户网站公布受理举报联系方式,同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制度,要求被追究责任的工作人员及时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至监察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5

规范性文件

2

0

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342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部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中心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起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厅“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对政策解读还不够及时全面,网上互动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二是着力深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加强信息内容更新。三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四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五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督促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干部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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