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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政工作这十年 · 社会事务篇

来源 :新疆民政 发布日期 : 2022-09-1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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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方面

殡葬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重要民生事项。十年来,民政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完善法规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强化服务保障,健全保障体系,推进移风易俗,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全区殡葬工作迈上新台阶。

持续加强殡葬管理,殡葬管理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自治区殡葬活动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调整火化区范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墓年检实施办法》、《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公墓建设规范》等地方性行业标准,较好的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开展全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和殡葬业价格秩序、公墓性安葬设施建设等专项整治,殡葬管理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群众治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近十年来,争取国家资金及自治区各级投入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资金近8亿多元,新(改、扩)建殡葬服务设施项目105个;投入1600多万元,为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购置了71台殡仪服务车、1200台遗体冷藏柜。截止2021年底,全区殡仪馆由2012年底44座增加到2021年底149座,公墓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通过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群众治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得到进一步提高。

推进惠民殡葬,减轻特殊困难群众生活负担。2012年底,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殡葬救助的通知》,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等五类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殡葬救助,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亡故人员600元、农村低保对象中的亡故人员400元进行救助,对城市“三无”及农村“五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通过实施殡葬救助,减轻了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负担,受到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殡葬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提升。提高殡葬服务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近十来年,我区选派5批近300多名殡葬管理及服务人员赴内地参加培训,自治区举办3期多350名殡葬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此外,全区各地殡葬服务机构每年从长沙民政学院等殡葬技术院校及其他院校招收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充实到服务服务一线工作。通过培训与人才选拔,殡葬管理服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技能明显提高,殡葬管理服务得到进一步规范,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推进移风易俗,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宣传引导移风易俗,群众祭扫理念发生了明显改变,文明、节俭、生态祭扫成为主旋律;通过开展殡葬综合试点改革及公墓年检,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大墓、豪华墓、超面积墓以及散埋乱葬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2019年,我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昌吉州呼图壁县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示范单位。
婚姻管理方面

婚姻登记涉及千家万户,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十年来,民政厅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推动婚俗改革,推进婚姻登记“跨区通办”,强化婚姻家庭辅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和转变。

婚姻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婚姻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对婚姻登记程序做出新的调整,大力推动婚姻领域治理体系现代化和规范化建设。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制度》《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规范使用婚姻登记证件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婚姻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办公场所的通知》等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性文件。十年来,全区积极贯彻婚姻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力推动我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

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跨越,为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奠定了坚实基础。2012年6月26日,新疆正式启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系统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首次实现了部、省两级联网,标志着新疆婚姻登记开启信息化建设时代。系统同步启用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将当事人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婚姻领域法制化建设。全区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婚姻登记现存纸质历史档案的实录工作,共实录历史数据700万余条,全区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全区187个县级婚姻登记机全部配备智能化设备,婚姻登记的便捷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效率和质量得到进一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婚俗改革成效明显,正确的婚姻价值观加快形成。2021年9月,自治区民政厅指导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功申报“国家级婚俗改革试验区”,同步申报审批34个“自治区级婚俗改革试验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加强婚姻规范建设,印发《经开区(头屯河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乌经开党发〔2022〕10号),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喜事新办。各地(州)、市(县)民政部门也确定了试验单位,形成层层抓试点、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婚俗领域的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得到改善,正确的婚姻价值观加快形成,婚俗改革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深入发展,有力促进了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根据全国妇联、民政《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全区各地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化、人性化的婚姻家庭服务机制。十年来,全区设置了84个县级以上婚姻家庭辅导室、80个县级以上颁证室,为当事人提供婚姻法规宣传及健康婚恋观引导、情感困惑咨询心理疏导、婚姻矛盾调解等服务。

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试点扎实开展,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我区积极响应,按照“地(州、市)内通办”通办试点-“全区通办”-“跨省通办”逐步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底,分3批实现完成地(州、市)内通办工作。截止2022年7月,试点地区共办理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6000多对,登记合格率100%。区内异地通办有效满足了群众异地办理登记婚姻的需求,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提高了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